共主住所之中。

    “呼!”

    轩辕口中轻舒一口浊气,缓缓睁开双眼,深邃的眼眸宛如黑洞一般,只一眼便可让人沉沦下去。

    “也不知仓颉此时可有进展?”

    轩辕摇了摇头,口中轻声道。

    仓颉此时在人族之中,那是极其的重要,可谓是重点保护的人。

    这一点,也是轩辕下的命令。

    因为仓颉在为人族造字,这可是天大的事情。

    洪荒之中,除了原始的道字之外,便是那妖族的妖文,巫族的巫文了,其他的种族,都没有成文的文字。

    正因如此,仓颉此事,才极为的重要。

    心中想了想,轩辕说道,“此事重要,还是亲自走一趟吧!”

    说罢,轩辕便起身,离开了住所,朝着仓颉的部落而去。

    他的部落,可是如今人族之中,仅剩还保留部落名的部落了,名为鸟羽部落。

    ……

    却说仓颉此人,生有“双瞳四目”,从小聪明伶俐,当别的小孩都在每天玩乐,仓颉却是喜欢一个人静静的坐下研究一些他感兴趣的东西。

    随着时间流逝,仓颉也逐渐长大,他的努力亦是得到了回报,他不仅成为了他们部落的智者,名声也跨过白水传到了陈都的轩辕耳中。

    听到仓颉智者的名声,轩辕传人将仓颉招到陈都,见到仓颉第一眼,轩辕便知晓此人乃是有大本事,大机缘之人。

    所以,轩辕便把仓颉留在身边做了一位整理琐碎事务的史官。

    不过仓颉的任务轩辕知晓,为了让他安心研究文字,轩辕便让他返回白水之中的鸟羽部落,让他潜心研究。

    此时已数年过去,轩辕亦是不知进展如何,此番参悟出关,心中挂念文字一事,才打算亲自前来看看。

    ……

    轩辕自己一人出发,并未带上其他人。

    以他的速度,不过是半日的功夫,便是来到了白水之上的鸟羽部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