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侯爷回头看向剑圣,

    剑圣开口道:

    “沥龙枪。”

    “历天城魏忧,见过剑圣。”

    江湖百兵之首,是剑,且自古以来,就有剑客攻势当一甲的说法;

    但这并不意味着,用其他兵器走其他路数的人,就一定弱了。

    兵器是兵器,人是人,终究还是人在驾驭兵器。

    魏忧,曾任闻人家护卫总管,后因擅杀闻人家一嫡系子弟,和闻人家反目,下落不明。

    其手中的沥龙枪,曾被姚子詹称赞为晋地枪魁。

    众所周知,姚师不会武功,但更众所周知的是,姚师从不拍废物的马屁。

    郑凡默默地后退了几步,站到了剑圣身后。

    心里,当即踏实了不少。

    心里犹豫了一下,自己要不要先跑,因为他觉得剑圣击败眼前的这位,应该是没太大的问题的,拦下,更是没问题。

    只是,郑侯爷的目光只是向岸边一扫,就察觉到了一股微妙的气息。

    这是一种警觉的本能。

    如果能及早过江,剑圣早就带着自己过了,之所以先前故意站在这儿没动,一是可能对岸也有人藏着;

    二则是……

    郑侯爷看了下脚下,

    俗话说得好,上天无路入地无门,

    但眼下,

    下地,是可行的。

    是的,还没交手呢,郑侯爷就已经选择好了逃跑的路线。

    大丈夫生于世,当领千军万马驰骋,岂可逞那匹夫之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