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以文化之。化的是谁?是一个个的具体的人。

    一种具体的文化现象,要“化人”,关键核心在哪里?在被化的人。

    得人家愿意才行。那人家为何要愿意?

    显然,要么对人家有益,要么让人家有乐趣,横竖得能顺应其本来诉求的东西,才行。

    而所有的具体“文化现象”,本来也都是为了有益于自己或者为了娱乐自己才产生的,所以,“文化”的“传播”,本来就是个自然而然的现象,不同时空的人或人群近乎随机的创造出了为了有益自身和有趣的文化现象,而具体的文化现象,于有益、有趣方面,必然有个效能高下,顺应文化现象本身的产生逻辑,有益、有趣,文化现象之间就会互相借鉴、互相完善,并终趋混同,也会有本来是为了有益和有趣但是实际发现有害无趣的东西也会被汰除,这都是自然而然的事情。

    但是,“文化”跟“征服”可真扯不上关系。

    所有的具体文化现象,都是某个人或小范围的人创造的,除他们之外的所有人,都是接受者。

    这接受者,还能根据“接受时间的先后”分个“征服者”和“被征服者”?征服,只能是个意志对意志的互动过程,意志与非意志、非意志与非意志之间,没可能有个“征服”的过程。

    这里,再吐槽一下某些思维,这个思维习惯,就是总把非意志的东西赋以意志,对真正的意志就最喜泯灭,特别是对自我意志,特别喜欢、甚或是推崇“洗脑”。

    动不动“征服高山”、“征服土地”、“征服江河”,话说你怎么就“征服高山”了?它说“我服了”么?

    在人家那里,你与蝼蚁没太大分别,得小心踅摸着人家的脾气秉性,以动对静,还得无数支援保障,最后瞅空子“在高山”上刷下存在感,就这,你是怎么有脸说出“征服”二字的?

    是因为你料定了那“被征服者”不会哂笑你的不知天高地厚吧。

    还有这个“文化”,这玩意是怎么“征服”某某人的?

    认为有道理就是被征服?

    你服就服,但是征服可是有个“征”字,你服一个正确的道理,那是因为被征才服的?横竖只要是服,就一定是因为被征了,是吧?

    这就是无论如何都得往自己身上抽一鞭子是吧。这是贱吧。

    所以王剑不是很认可所谓的文化征服,但文化确确实实可以影响到一些经济和政治层面。

    别的不说,如果他可以掌握住白虎秘境目前最流行什么,直接抓人过来,直接打报告把那个团队弄过来,无论是歌星影星,还是……

    好吧,华国最出名的明星,好像就在距离自己不到十步的地方虎视眈眈……

    好吧,哪怕到了秘境人提供的住所,王剑的情况依旧那么揪心。

    开始鼓起勇气的使团成员,尤其是那些年轻人,开始三五成群的去和龙亦菲交谈,一开始还只有几个女生,到了后面,几乎所有人都闻风而动。

    当然了,三人始终保持着诡异而莫测的队形,始终没有脱离开来。

    就在王剑的汗水已经浸湿了裤子小腿处,正要往上蔓延的时刻,救命的来了。